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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纠纷异地起诉如何委托律师
来源:黄国凯律师
发布时间:2020-06-29
浏览量:789

处理债权债务纠纷最好的方式就是请律师,律师会根据法律规定提出相应的建议,提起诉讼的,律师也可以代理当事人出庭应诉。因此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债务纠纷异地起诉如何委托律师的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一、债务纠纷异地起诉如何委托律师

  当事人因为地域的限制,想要异地起诉的,首要确定异地法院对该债务纠纷是否有管辖权。由于民间借贷纠纷属于合同纠纷性质,因此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可以委托的诉讼代理人中包括律师。当确定异地可以管辖债务纠纷案件后,当事人想要委托律师的,需要咨询相关律师,律师代理案件并没有地域限制。但是当事人需要注意的是,一般律师异地办案,包括差旅费在内的费用造成了律师办案成本的提高,因此律师费相对本地办案要高一些。

  二、债务纠纷起诉流程是什么

  包括提交诉状申请立案——法院发出受理通知——法院组织双方交换证据、被告递交答辩状——开庭审理、质证、辩论——宣布判决结果——判决生效,执行。

  起诉前进行财产保全,有利于维护权益,有利于执行。

  1、根据法律规定,法院审查借贷案件的起诉时,应当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对于不具备上述条件的起诉,裁定不予受理。

  2、民间借贷的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法院是缺席判决还是中止诉讼取决于是否“借贷关系明确”。对于“借贷关系明确”的,法院将缺席判决;对于借贷关系不明确,事实难以查清的,将中止诉讼。因此,出借人要保留有借款合同、借贷凭证等“借贷关系明确”的证据材料,否则一旦借款人失踪,案件将无限期“中止诉讼”。

  3、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借贷纠纷案件,法院受理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对于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对于借贷关系无法查明的,裁定中止诉讼。

  此外,在审理中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的借贷纠纷案件,对于借贷关系明确的,可以缺席判决;对于事实难以查清的,裁定中止诉讼。

  三、债务纠纷的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律师代理案件并没有地域限制,一般律师异地办案,包括差旅费在内的费用造成了律师办案成本的提高,因此律师费相对本地办案要高一些。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债务纠纷异地起诉如何委托律师的相关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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