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建花律师
蒙建花律师

找法网律信通认证律师

服务更有保障

  • 信誉深度认证律师
  • 签订委托协议保证服务质量
  • 收费合理标准
  • 司法部门全面监督和保障
主任律师

服务地区:广西-贵港

专业领域:刑事案件 婚姻家庭 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公司企业 债权债务 房产纠纷

电话咨询请说明来自找法网

189-7858-7582

接听时间:08:00:00-23:00:00

当前位置:找法网 > 贵港律师 > 港南区律师 > 蒙建花律师 > 律师文集

合同中能否约定合同解除条件是什么

作者:蒙建花  更新时间 : 2020-06-23  浏览量:770

在生活中,我们会经常与人签订合同,而签订合同就意味着我们与他人产生了法律关系。但是事情并不会一帆风顺,可能我们会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不得不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与他人解除合同。因此找法网小编大家找了关于合同中能否约定合同解除条件是什么的相关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生活中的问题,同时也欢迎大家咨询找法网。

  一、合同中能否约定合同解除条件是什么  

  1、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的解除有双方协商一致解除、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者单方解除三类。该法对劳动合同的解除,规定了明确的法定程序和法定条件。《劳动合同法》规定,赋予劳动者享有提前一个月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但用人单位是不享有这种权利的,因为法律对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合同的情形规定得非常明确。

  2、《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第九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从上述规定可知,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法定条件解除劳动合同,反之,违反法定条件的解除不能成立,是无效的。也说明,即使劳动合同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其他解除条件,仍因违反法定的解除条件致使解除不能成立。

二、相关知识

  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法定,当事人不能约定。

  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不得在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情形之外约定其他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

  由此可见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是法定的,当事人不得约定。

  虽然《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的解除有明确的法定条件和法定程序,但是劳动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超出法律规定对解除合同进行约定,这是当事人意思表达自由的体现。

  三、法定解除与约定解除

  合同解除的条件由法律直接加以规定者,其解除为法定解除。在法定解除中,有的以适用于所有合同的条件为解除条件,有的则仅以适用于特定合同的条件为解除条件。前者为一般法定解除,后者称为特别法定解除。中国法律普遍承认法定解除,不但有关于一般法定解除的规定,而且有关于特别法定解除的规定。

  约定解除,是指当事人以合同形式,约定为一方或双方保留解除权的解除。其中,保留解除权的合意,称之为解约条款。解除权可以保留给当事人一方,也可以保留给当事人双方。保留解除权,可以在当事人订立合同时约定,也可以在以后另订立保留解除权的合同。

  合同法承认了约定解除(《合同法》第93条第2款),值得肯定。因为约定解除是根据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产生的,其本身具有较大的灵活性,在复杂的事物面前,它可以更确切地适应当事人的需要。当事人采取约定解除的目的虽然有所不同,但主要是考虑到当主客观上的各种障碍出现时,可以从合同的拘束下解脱出来,给废除合同留有余地,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作为一个市场主体,为了适应复杂多变的市场情况,当事人有必要把合同条款规定得更细致、更灵活、更有策略性,其中应包括保留解除权的条款,使自己处于主动而有利的地位。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给大家找的关于合同中能否约定合同解除条件是什么的相关知识点,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是不能随意约定合同解除条件,合同解除也是需要满足法定的条件的。


以上内容由蒙建花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蒙建花律师咨询。

蒙建花律师 主任律师

服务地区:广西-贵港

专业领域:刑事案件 婚姻家庭 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公司企业 债权债务 房产纠纷

手  机:189-7858-7582  非接听服务时限内请: 在线短信咨询

(接听服务时间:08:00:00-23: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