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蕾律师亲办案例
记一起知识产权诉讼
来源:谭蕾律师
发布时间:2020-06-23
浏览量:1245

  委托人慕名来到北京大成(青岛)律师事务所时,他手里已经有了一份中级人民法院的败诉判决。一般的案件到了中院就是终审,但知识产权的案件,起点就是中院,二审一个不留神就会越过高院,直奔最高人民法院,按照知识产权律师的行话:“我们下不着地,上能顶天”。

  一般的诉讼案件都是相通的,不论民事、商事、甚至刑事、行政诉讼,它们都在我们这些学法律的文科生的掌控之中,但是知识产权案件,却涉及到很多理工科的知识,超越了单纯法律的范畴,具有很强的专业性,理工科出身的法律人优势明显。

  大家都知道,原告作为发起进攻的一方,一般都会有基本的证据。委托人认为被告方侵犯了他的专利权,要求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但是一审法院驳回了他的诉讼请求,认为被告方的行为并不构成侵权。作为青岛大成知识产权组的领头人,张春霞律师仔细研究了一审的判决、证据,并与委托人详谈,她认为这个案子,一审法院的判决,确实有可商榷之处。于是制定了策略,从专业角度提出了一审时没有涉及的观点,在上诉期内提起了上诉。

  二审果然由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受理。

  正当张律师摩拳擦掌,准备去北京走一趟时,事情发生了逆转:被上诉人在收到上诉状后,主动与我们的委托人联系,希望能够和解,并愿意支付一笔可观的和解费用。看似不战而胜,但律师的价值却彰显无疑。

  按照正常的思路,此时,我方可以撤回上诉了,但这样有一个后果:一审败诉的判决书会一直挂在裁判文书网上,以后想和我委托人合作的人,一旦查到了这个案子,不明就里,对我委托人会产生强烈的不信任感。此时,张律师团队再次展现专业性,巧妙利用了《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三百三十八条 在第二审程序中,原审原告申请撤回起诉,经其他当事人同意,且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准许撤诉的,应当一并裁定撤销一审裁判。 原审原告在第二审程序中撤回起诉后重复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撤回了起诉,将案件从一审连根拔起,一招“化骨绵掌”,达到了一种看似从来没有起诉,但是却拿到了几十万的赔偿款的结果。

  诉讼从来不是目的,得到自己该得的利益才是。不只是帮委托人拿回利益,甚至为他以后事业的发展清除障碍,更是体现了一位专业律师的良心。拿到这个结果后,委托人满心欢喜,对张律师的专业和敬业赞不绝口。

  科技兴国。任正非的底气从来不是因为他叫任正非;董明珠直播带货火爆,也绝不是因为她是“董小姐”。他们的气场都来源于背后公司永不止步的“科技创新”。而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恰恰给企业科技的创新戴上了“金钟罩”。

  实践中,知识产权律师的价值不仅在于权利被侵犯时的维权,也包含帮助委托人申请专利,帮助企业及时了解国家相关政策,帮助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申请国家高新技术补贴等非诉业务。

  春天来了,疫情终将过去,生活会恢复往昔,企业还是会继续发展,自身的知识产权还是要保护。

  明天就是世界知识产权日,谨以此文,聊表庆贺。

  本文由张春霞律师提供素材,谭蕾律师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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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
    谭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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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文康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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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702*********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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