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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单方解除合同,卖方如何主张合同正常履行后可获得的利润
来源:许锦忠律师
发布时间:2012-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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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单方解除合同,卖方如何主张合同正常履行后可获得的利润?

问题:订立合同后,买方单方解除合同,卖方的损失中是否包含合同正常履行后卖方可获得的利润?该利润如何计算?

  律师视点:在经济合同交往关系中,一般情况下不支持可得利益的保护。但是在某些情况下应当予以考虑:第一、如长途运输赚取地区差价的买卖合同关系,由于供方,运输方的过错,导致货物错运、迟运造成买方的损失,应当按收货方所在地价格予以赔付,而非以购入时价格予以赔付。第二、消费者购买商品的,造成消费者生产、人身损害的,应当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办理,而不应按照一般商业贸易合同关系处理。第三、如果造成人身伤亡,精神损害等情形还应依照侵权法法律关系和侵权法律规定处理,只是适用中要考虑公平原则。

  对于合同中如果约定了赔偿计算方法,如果照此计算赔偿,可能赔付额超过合同本金,导致一方利益失衡。故此类情况应当注意合同条款的约定。律师建议,要尽量体现公平原则:其一,要考虑法律规定原则适用;其二、要考虑当事人各方接受能力;其三、要符合行业惯例和民间习惯、不宜仅为保持合同稳定性,而过于加重违约的惩罚措施;其四、要充分考虑权益与损益之间的可比性,不宜将追究的责任过于扩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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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
    许锦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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