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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撤销债务人离婚协议中转移财产条款?
来源:王丽律师
发布时间:2020-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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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撤销债务人离婚协议中转移财产条款

当前,伴随着社会经济的日益快速发展,债权债务纠纷频发。而与此同时,债务人为逃避债务,通过离婚转移财产致使债权人权益落空之情形也时有发生。根据《合同法》规定,债权人可以通过主张撤销债务人离婚协议的财产分割条款,达到保全其债权之目的。但上述规定内容简单、笼统,具体到司法实践中,怎样的情形如何判断均非一目了然。

因此,从有效保障债权人权益、不过分限制债务人的契约自由及正常生活出发,对债权人主张撤销债务人离婚协议中转移财产条款的行为,进行法律要件之梳理与分析,以期对今后同类案件的审理提供借鉴。

一、债权人主张撤销债务人离婚协议中转移财产条款的成立要件

《合同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债权人有合法有效之债权

合法有效之债权,首先应当是明确的债权,即得到生效法律文书确认或者是债务人认可之债权。其次,应当是以金钱给付为标的的债权再次,债权通常应当是债务人签署离婚协议时已经成立的债权。

()债务人有诈害行为: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

二、债权人主张撤销债务人离婚协议中财产转移条款的行使期限

合同法》第七十五条规定,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裁判要点:

债权人主张撤销债务人离婚协议中转移财产条款的,应当从债权人是否存在有效债权、债务人是否存在无偿转让财产行为、债务人是否具有足够资产清偿债权等方面综合考量后作出认定。撤销权行使期限自债权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计算。其中,知道撤销事由之日,应以债权人知道离婚协议财产分割条款具体内容的时间为据债权人仅知晓债务人离婚事宜而不清楚财产分割条款具体内容的,不应认定为应当知道撤销事由。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七十四条 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第七十五条 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总之,如果债权人经调查债务人有转移相关财产的问题时,应该进一步调查相关的情况,如果证据确凿,应该及时向法院提起诉讼,相关具体问题的处理建议咨询专业的律师。拿起法律的武器追究债务人的责任,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维护自己的利益不受到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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