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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孩子有哪些条件?
来源:怀向阳律师
发布时间:2020-06-12
浏览量:1356

摘要:我国是一个重视传宗接代文化的国家,因此生育孩子是一个家庭的大事。收养孩子同样如此。收养孩子需要具备哪些条件?收养人应该具备怎么样的条件?被收养人又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一、被收养人条件:

1、不满十四周岁。但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不受此限制。继父母收养继子女也不受此限制;

下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2、丧失父母或查找不到生父母,或者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但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肠子女不受此限制)的小孩;

3、被收养人年满十周岁的,须征得其本人同意。被收养人已有配偶的须征得其配偶同意。

二、收养人条件:

1、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即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的且精神正常的成年人;

2、年满三十五周岁。但收养孤儿或者残疾儿童可不受此限制。继父母收养继子女也不受此限制。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但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不受此限制;

3、无子女;

4、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5、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6、年满30周岁。(夫妻双方)

7、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40周岁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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