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新生律师亲办案例
企业合同管理系列讲座(前言)
来源:杨新生律师
发布时间:2008-11-07
浏览量:1381
合同又被称为“契约”,是当事人之间为了达到某一目的而订立的协议。合同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它普遍渗透与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我们会经意不经意地就与他人实施了合同行为。如去菜市场买菜、到商场购物、去车站乘车等,当你与对方谈好了价格就是与对方订立了合同,当你把钱交与对方、对方把物品给你的时候就是双方履行了合同,如果发生了纠纷,都可以以合同法方面的规则来解决这些纠纷。然而,能够引起我们对合同的签订、履行足够重视的还是在一些重大的交易过程中,如购买房屋、借款、为他人提供担保等及在企业经营过程中厂房、经营场所的租赁、货物的销售、融资等。
我们这里所说的合同是指狭义的合同,即我们常说的经济合同。劳动合同是一种广义上的合同,它不是一种经济合同;婚姻契约从某种意义上讲也是一种合同,结婚证书就是合同书,男女双方的忠实义务就是合同双方权利义务的主要内容。无论是劳动合同还是婚姻契约,它们都具有较强的法定性,受到强制性规范的制约。而我们这里所讨论的合同是指与他人进行交易的过程中而订立的合同,它的一个很重要的特征就是“合意性”,一般情况下合同的内容可以完全依照双方当事人的意愿而订立。因此,合同又被戏称为“当事人给自己订立的法律”。一方面,这给合同当事人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以最大的自主性,当事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愿去与对方签订合同;另一方面,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风险也要靠自己去防范与控制。因此,掌握一定的合同法方面的知识与技巧,这对于我们在与他人签订合同的过程中掌握一定的主动权,有效地防范与控制各种风险至关重要。
为了解决企业在合同管理过程中的实际问题,力求本讲座具有针对性,我们采用了专题的形式;为了使大家对合同法方面的知识有一个全面的了解与掌握,我们又力求本讲座具有系统性,将对合同的签订、履行、保全、终止、违约责任的承担与追究、买卖合同、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租赁合同等几种常见的合同及合同管理制度的制定等一系列问题进行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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