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芝伟律师亲办案例
美国最高院听审
来源:黄芝伟律师
发布时间:2008-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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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说了今早最高院有庭审,一帮人决定不去上诉法院,而是去最高院。做出这个决定,意味着要5点起床,六点出发,七点到最高院排队,没人反对。出发之时,晨曦初现,地铁上却已是一车厢早起的鸟儿。七点未到,我们已站在了最高院的台阶下,不过我们并非最早赶到的,一帮老美已在那儿席地而坐了。我们也在那里三五一堆的闲聊,等候安检。或者趁着空闲,拍几张到此一游的照片。对于律师而言,能代理案件到最高院是值得骄傲的事,能被任命为法官则是荣耀,如若被任命为最高院的法官,则是终身的荣耀。对于我们这些异乡客而言,能在美国参加为数很少的最高院的庭审则是珍贵的经历,许多东西即使得于书本,毕竟只是他人的观感,许多事情只有亲历亲为才更真实。等到临近安检,我们后面的队伍已经排了2百人左右,最高院只有一间法庭,扣掉一些预留的座位,即使加座,数量也有限,但后面的人依旧在等待,即使天上开始飘着小雨,也依旧等待。按照他们的说法,是冲着“hope”来的。我们因为排在前面,得到了一个号码,但这也不能保证我们获得一个座位。但比起后面的人,我们轻松的多。即使同样是“hope”,也是有大小之分的。我跟同来的“ILI”的bob开玩笑,问他号码能否出售,能否值一百块。他立马笑着说“不可以,警察在那边呢。”经过层层的安检,皮带除去,外套脱下后,终于进入了法庭。第一场已经开始,严肃的保安,带着耳机,打着手势,架势就像电影中的FBI,把我们领到指定的位置。9位法官,有一位女性,9人中有一名黑人。按照美国的法律,联邦法院的法官是终身制,没人可以强迫法官退休,因此,这份职业确实是不用担心失业的终身荣耀。庭审中双方的律师交替发言,一般各自半小时左右,其中还包括回答法官不断提出的问题的时间。所以,在经过数次庭审之后,律师和法官都会提炼出核心的问题作为庭审中的重点,至于很多的细枝末节都会被忽略。到了这个阶段的案件,更多的是法理的争论,如套用武侠小说中的比喻,则是高手过招,杀人无形。能在这个阶段代理案件的律师不知道要为这个案件花费多少心血去粗取精,对于很多完全不了解案情的人,这样的庭审则如听天书,完全不明所以。而且为了节约时间,律师的语速会非常快以保证论点被充分阐述。因此,也会见到旁听的人会因此瞌睡,但法庭中的保安人员会悄无声息的到那些打盹的人身边,把他们叫醒。听众即使有时因为坐累了,歪在座椅上也不允许,但法官们却在法官椅上坐姿各异。但没人不听从或异议,否则将按藐视法庭论处。想起德沃金的话“在法律帝国里,法院是帝国的首都, 而法官则是帝国的王侯。”刻在最高院上的“EQUAL JUSTICE UNDER LAW”则提醒着法官们即使是王侯,也只能在法律之下衡平正义,而非率性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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