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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登记有哪些手续?
来源:利君律师
发布时间:2008-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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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登记的程序分为申请、审查和登记三个环节。为了审查当事人是否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得由结婚当事人,提供有关的证明材料,包括本人户口和所在单位开具的本人婚姻状况证明,共同到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对于过去已经离过婚的当事人,还须交验离婚证件(包括准予离婚的判决书、调解书或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对申请结婚的当事人,凡符合条件的准予登记,并发给结婚证。
恋爱期间送给对方的财物,恋爱终止后可否讨还?
恋爱期间互赠的财物,应视情况予以具体的对待。如果一方赠送给对方衣物,或双方互有赠送,这是赠与性质,恋爱终止后,一般不应讨回。如一方满以为可以结婚,花了较多的钱,甚至还给对方买东西,一旦恋爱终止,对方应归还部分东西,也可折价归还。如果恋爱期间,双方的劳动所得混合在一起,不分彼此,一旦恋爱关系终止,应该作为共有物,考虑出钱多少和生活的实际需要,实事求是地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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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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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利君
  • 执业律所:
    中立源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27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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