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伟律师亲办案例
有关劳动争议确认劳动关系证据的若干问题
来源:周伟律师
发布时间:2012-04-19
浏览量:1133

1、证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应提供哪些证据?举例说明?

    (1)工资收入证明,如工资表、工资条、工资银行存折等;

    (2)工作证、工卡;

    (3)入职登记表、录用通知书、报名表等;

    (4)住房公积金、社保缴纳登记证明;

    (5)考勤记录,如考勤表、纸皮打卡记录等;

    (6)证人证言。

2、在实践中如何认定证据的有效性?试对本案件的有关证据进行分析。

    (1)在书证中,没有签字盖章的证据无效;

    (2)在书证中,提供复印件无效;

    (3)证人证言的证明效力很低,证人不出庭作证,证人证言无效;

    (4)只有间接证据不能证明案件的主要事实;

    (5)提供对己方不利的证据是自认行为,该证据有效。

    (6)对没有法律效力的材料,可以提供,以加强法官的心证印象。如录音、双方前期协商笔录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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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
    周伟
  • 执业律所:
    上海盛联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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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证号:
    13101*********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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