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统计局已分别于2020年3月25日、2020年5月22日发布2019年度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19年全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公告,现将公报中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有关的数据整理如下:
1、2019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6154元
2、2019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670元
3、2019年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5367元
4、2019年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14056元
5、2019年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69267元
其中: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83367元
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46974元
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86855元
附: 2019年度各行业平均工资
项 目 2019年分行业平均工资情况
(一) 农、林、牧、渔业 51754元
(二)采矿业 83365元
(三)制造业 58712元
(四)电力、燃料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101615元
(五)建筑业 53315元
(六)批发和零售业 55223元
(七)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84105元
(八)住宿和餐饮业 42939元
(九) 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 99966元
(十)金融业 93555元
(十一) 房地产业 62385元
(十二)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51582元
(十三)科学研究、技术服务业 111376元
(十四)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57410元
(十五)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44085元
(十六)教育业 87471元
(十七)卫生和社会工作 102904元
(十八)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67677元
(十九)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95421元
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