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与某公司签订为其一年的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到期后双方没有续签。甲“走人”,甲能否主张该公司支付实际工作年限的经济补偿金?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用人单位应支付甲经济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