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问一百个人,什么是律师,或许只会得到一个答案:帮别人打官司的人。如果你再问这一百个人,什么是“大律师”,恐怕会得到一百个不同的答案:是执业多年、业务精通的资深律师,还是收入很高的律师,抑或是很有知名度的律师? 这一现象说明:当“法治社会”取得巨大成就,“法治观念”日益深入人心的时候,那些为了中国法治建设付出无数心血的优秀的律师们却未得到应有的认可。那么,究竟什么样的律师才能被称为大律师?
首先,大律师应当是“大家”的律师。他们要真心实意地为老百姓服务,不畏艰难,为民请命,而不是仅仅为名利奔波,为特权阶层护驾。正如岳成律师事务所创始人岳成先生所言,大律师首先应该是个“大好人”。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全球高级合伙人、诉讼部主任、知名大律师钱卫清先生也说过:我心中的大律师非常朴素,那就是老百姓评价——这个律师好使。
其次,大律师必然是律师中的“大家”。他们有深厚的职业素养,更有崇高的精神境界。他们满怀热情、极端负责,追求正义、义无反顾,他们信仰法律,只向真理低头,敢于挑战体制、挑战权威,为社会的法治进程而奔走。对于“大律师”,中国法学会《民主与法制》社代总编辑刘桂明先生曾有过精辟的概括:所谓大律师,就是有长远的眼光,有广阔的视野,能够不争一时之输赢,不计一时之得失,不论案件之大小,不谈收费之多少,不看客户之高下,不问背景之优劣,敢于挑战体制之弊端,敢于挑战权贵之陋习,为国家利益而考量,为庶民众生而忧虑,为未来明天而思考。
其实,中国并不缺少优秀的大律师。中国法治进程的每一步,都渗透着无数优秀大律师的心血。他们无时无刻不在为中国法治奔走呼喊,他们是中国律师界的权威,是中国法治社会的骄傲。然而,中国缺乏对于“大律师”这一品牌的认可。当中国的法治建设逐步深入,律师在经济、政治、社会生活的舞台上发挥着越来越举足轻重的作用,“为律师职业正名”的历史使命不再仅仅是律师行业自身的事情,而应当是社会各界共同努力的目标。这是加快中国法治进程的必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