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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协议
来源:马红志律师
发布时间:2012-07-06
浏览量:713

股权转让协议

出让人(甲方):齐**、张**、左**、董**、郭**

受让人(乙方):张**、王*、李**、田**、樊**、武**

出让人均为石家庄**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现在登记的股东,享有该公司100%的股权,经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公司股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照履行。

一、甲方五人持有石家庄**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的比例分别为:

齐** 身份证号: ,股权比例 %;

张** 身份证号: ,股权比例 %;

左** 身份证号: ,股权比例 %;

董** 身份证号: ,股权比例 %;

郭** 身份证号: ,股权比例 %;

甲方五位股东一致同意将各自所持有的全部股权,即石家庄**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的股份以零价格整体转让给乙方六位受让人,六位受让人成为公司的新股东。、、、、、

二、乙方六人受让股份比例分别为:

张** 身份证号: ,股权比例 %;

王* 身份证号: ,股权比例 %;

李** 身份证号: ,股权比例 %;

田** 身份证号: ,股权比例 %;

樊** 身份证号: ,股权比例 %;

武** 身份证号: ,股权比例 %。

三、本协议签订之后乙方六人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承受石家庄**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股东权利和股东义务,出让人不再承受该公司股东的权利和义务。本协议签订之前该公司的债权债务仍以该公司的所有资产继续承担责任。

四、甲方五位出让人均同意放弃对转让股权的优先受让权。

五、公司变更事项的工商登记事宜,乙方办理,甲方积极提供变更登记所需资料,配合乙方完成登记事项。

六、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一份,公司留存一份,工商局备案一份。

七、本协议自双方各位均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手印) 乙方:(签字、手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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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马红志
  • 执业律所:
    河北冀石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1301*********6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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