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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同等责任,行人可获60%甚至70%赔偿
来源:钟宝平律师
发布时间:2020-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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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同等责任,行人可获60%甚至70%赔偿

发生交通事故,如果经交警部门认定为事故责任双方承担本次事故同等责任在赔偿责任上,事故责任并不等同于赔偿责任。交通管理部门的责任划分属于履行行政职责,而赔偿责任在法律上适用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在侵权责任法上,即使机动车一方无责任,仍然需要承担10%的赔偿责任,这点在机动车交通强制保险中无责任保险限额一项便有体现。因此,交通事故赔偿责任的确定需要区分事故发生的主体。

当事故双方均为机动车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第一项的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因此,事故双方均为机动车时,双方在民事上的赔偿责任各为50%。

当交通事故发生在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时,那么赔偿责任与双方均为机动车的情况不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第二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机动车在没有过错的情况下需要承担10%的赔偿责任,那么在同等责任的情况下至少也是需要承担60%的赔偿责任。部分法院针对道路交通事故赔偿责任的问题专门出具了指导意见。如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印发的《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指导性意见》第22条“机动车致非机动车、行人损害的,由机动车方承担责任。但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方的责任。
  在前款情形下,损失超过强制责任保险限额部分,按照下列比例减轻规。动车方的赔偿责任:
(1)非机动车.行人负事故全部责任的,减轻80%至9O%;
(2)非机动车、行人负事故主要责任的,减轻6O%至70)%;
(3)非机动车、行人负事故同等责任的,减轻3O%至4O%;
(4)非机动车、行人负事故次要责任的.减轻2O%至30%。

  因此,当交通事故发生在机动车与行人之间的,行人可要求机动车驾驶人及保险公司承担60%甚至70%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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