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紫阳律师亲办案例
合同(协议)纠纷,究竟应该在哪里起诉?
来源:张紫阳律师
发布时间:2020-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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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中国法制的不断进步,人民法律意识的提高,一般在交易过程中,为了交易安全,都会要求签订书面的合同对双方的权利义务进行约定,但是合同内容的完备程度参差不齐,导致很多合同或者协议没有发生纠纷以后管辖权的问题进行约定,现本律师结合《合同法》《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的》等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告诉大家合同发生了纠纷,究竟应该在哪起诉?


一、约定管辖:有约定的,按照合同约定处理。


约定管辖地可以如何约定呢?根据法律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约定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争议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二、没有约定的,法定管辖地:


民诉法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那么,问题来了,被告住所地好理解,但是被告可能是远道而来,原告想在当地起诉,也就是另一种选择:合同履行地。合同履行地怎么确定呢?别急,民诉法司法解释来告诉你:


1、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2、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乙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及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


3、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4、财产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财产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以租赁物使用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5、以信息网络方式订立的买卖合同,通过信息网络交付标的的,以买受人住所地为合同履行地;通过其他方式交付标的的,收货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复杂吗?复杂!


论述完所有的情形了吗?没有!


三、保险合同纠纷的管辖: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1、因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保险标的物是运输工具或者运输中的货物,可以由运输工具登记注册地、运输目的地、保险事故发生地人民法院管辖。


2、因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可以由被保险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这种情形不用纠结,保险公司合同都是经过专业律师起草的格式合同,管辖肯定是保险公司约定的地点。


搞清楚合同纠纷案件的管辖权,对律师来说还需要具体案件具体情况考虑研究,对于普通人可能根本搞不懂,合同签订前你不委托律师起草,合同签订后发生纠纷你只能花更高的价钱去找律师帮你收拾烂摊子。

以上内容由张紫阳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张紫阳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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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张紫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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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101*********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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