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志宇律师亲办案例
企业在招录劳动者时要求具有本地户口的人员出具担保有效吗?
来源:王志宇律师
发布时间:2020-05-14
浏览量:1260

企业要求具有本地户口的人员出具担保有效吗?

      答:由于在北京、上海、深圳等大城市,外来打工者人数众多,很多企业为了避免因外来打工者侵占公司财产却无从追诉的风险,便要求员工在入职时必须有本地户籍的亲友提供担保,但是相关纠纷一旦发生,这种担保是否有效呢?

      根据 《劳动合同法》第九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都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到财物。即单位要求劳动者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都是违法的,这是当然包括提供保证人的所谓“人保”。员工入职时,用人单位务必不能以任何形式收取和扣押劳动者的财务,或采取其他方法变相为之,如收取报名费、培训费和服装费等,或扣押员工一个月工资或一部分工资。同时,不能要求劳动者提供任何其他形式的担保,包括人保和物保,否则,不但达不到预期的担保作用,还将被处以行政处罚。

以上内容由王志宇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王志宇律师咨询。
王志宇律师高级合伙人律师
帮助过73好评数6
长春市绿园区普阳街1688号长融大厦B座1206室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王志宇
  • 执业律所:
    吉林赢升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高级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
    12201*********187
CONTACT ME
联系本人
  • 服务地区:
    吉林省-长春
  • 地  址:
    长春市绿园区普阳街1688号长融大厦B座1206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