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进律师亲办案例
先起诉再咨询有什么坏处?
来源:杨进律师
发布时间:2008-10-17
浏览量:514
目前的民事诉讼证据规则规定:当事人的陈述,包括在诉状中的陈述,内容对作陈述者一方不利的,对其有约束力,一般不能够更改;一方当事人已经承认的事实,对方当事人无需再提供证据证实。所以,诉状是决定胜败的第一个关键。
  由于当前的诉讼程序专业性比以往大大加强,非专业的诉讼行为造成的不利局面,往往是再高明的律师也不能够确保挽回的。诉讼后再找专业人士,供选择的时机已经全部或者大部分丧失。 




作者: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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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
    杨进
  • 执业律所:
    甘肃荣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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