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定宏律师亲办案例
秦某为讨女友欢心,写了《无条件赠与合同》,赠与女友12万!
来源:刘定宏律师
发布时间:2020-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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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某为讨女友曾某欢心,写了《无条件赠与合同》,赠与女友13万!秦某在该份赠与说明中写到,本人通过银行转账等形式对曾某某无偿赠与12万,该赠与无任何附件条件,本人不会以任何形式及理由要回该笔赠与。该赠与自转账时生效,且在转账后至今未对我或我的家庭的生产经营、生活等造成不良影响,所以本人不做撤销。本人承诺永久放弃撤销权。

      秦某的女友自学过法律,自己手写了一份赠与合同,让其男友抄写。其心机不可谓不深。秦某爱女友爱的深沉,为讨其欢心,一字不改的手抄了该份赠与。在此之前,其女友为购买第二套所谓的二人婚房,想卖掉自己的第一套房。但该房还有十几万的按揭贷款,曾某为了顺利卖房,便想提前偿还银行贷款,于是向男友秦某借12万。秦某二话不说,通过银行转账借给了女友12万。当时,也没有要求女友出示借条。

      没过多久,曾某想把该笔男友转给自己的借款据为己有,便想到了赠与,于是出现了文章开始的一幕,令男友手抄其写好的《无条件赠与合同》。月有阴晴圆缺,人有悲欢离合。热恋中的二人由于生活琐事经常发生争吵,关系急剧恶化,不久二人就分道扬镳了。

      秦某觉得自己人财两空,便想要回其“赠与”女友曾某的12万。秦某找到本人,述说了自己的委屈和不甘,并再三拜托本律师帮助其讨回公道。笔者的代理观点:相恋中的男女双方,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与是附条件的,即以婚姻为目的,现在二人已经分手,该条件已经不再成就,该赠与应该返还!该代理观点得到了法院的采纳,该案历经五次开庭,最后当庭宣判,全部支持了我方的诉讼请求。(该案案号为(2019)川0191民初xxx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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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101*********5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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