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定宏律师亲办案例
某班主任涉嫌性侵多名男学生
来源:刘定宏律师
发布时间:2020-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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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是五一假期的第二天,但这个假期似乎不太宁静。昨天五一全球股市,除了A股休市外大幅下挫。国内最为惊爆的消息是,网友爆料x优秀班主任、全国未成年人xx辅导中心某省辅导站负责人梁某居然涉嫌性侵逾20男学生。在长达数十年中,通过班主任、任课教师身份以对学生心理辅导、疏导等名义堂而皇之对自己的学生性侵,带给学生终身挥之不去的噩梦。有的至今不婚(担心自己以后的孩子遭遇自己的不幸),有的生活在痛苦恶心中不敢交往女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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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某平台显示,梁某头顶有多项光环。x优秀班主任、《某导报》特约专家,《x主任》杂志社社外编辑,某某科学研究院特聘研究员,某省最具风采班主任,2011年某省省阳光教师,《xxx之友》杂志社2011年第3期封面人物等等,并在全国某杂志发表六十余篇有关教学、某管理的文章。1981年出生的他近些年不断受邀在全国各地讲课。如此成功的一代“名师”在光鲜亮丽的外表下包藏祸心,在任教期间性侵男学生达几十名,带给他人无尽的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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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肯定会有无数人费解,这么多年性侵,为何一直逍遥法外?正如网友所言,这些年碍于各种原因选择沉默,这次一定要站出来勇敢发声。师者、传道授业解惑也。想想其身份,细思极恐,披着教师的高尚外衣,行肮脏龌龊之事,学生碍于情面或者是担心遭其打压报复,保持沉默、不敢过于反抗这也是其能屡次得手并一直逃脱法律制裁的原因。在长达数十年期间,也偶尔有受害人举报,梁某曾于2018年10月以猥亵罪的罪名被成都警方立案侦查,被取保候审后继续在全国各地巡回讲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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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律师从法律层面解读一下梁某涉嫌性侵事件。第一、2018年被立案侦查后,梁某为何会被取保候审?第二、如果学生举报属实梁某涉嫌犯何罪?我国刑诉法第67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的期限最长不超过十二个月。在取保候审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

梁某从2018年10月被取保候审后,能一直安然无事,本律师判断,要么是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予起诉,也就是所谓的相对不起诉,要么是没有犯罪行为或该行为不涉嫌犯罪,不予起诉,也就是所谓的绝对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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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管如何,梁某最终没有被追究刑责。那么此次呢?梁某是否可以再次全身而退?二十余名学生实名举报自己曾经的老师,相信此事绝非空穴来风。俗话说,一日为师,终身为父。更何况是源自名校宜宾三中、成都石室中学的师生关系,相信但凡有一点良知的学生也不会集体联名构陷自己的老师。因此,性侵事件的发生应该是大概率事件。那么,梁某涉嫌性侵男学生,究竟涉嫌哪些犯罪呢?由于我国刑法中强奸罪的客体是妇女和幼女,并不包括男人。故梁某性侵男学生不构成强奸罪。司法实务中,对男性性侵男性行为,没有构成身体伤害的,一般认定为强制猥亵罪,构成身体伤害的,一般认定为故意伤害罪。故梁某性侵男学生涉嫌犯猥亵罪和故意伤害罪。法律是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关于本案的取证将会是至为关键的一点。取证难也将是本案面临的最大挑战,现有的证据是受害人的陈述,如果犯罪嫌疑人打死不承认,又没有其他证据的佐证,譬如录音录像、微信聊天记录等,案件走向将会扑朔迷离。不过,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笔者始终相信,正义不会缺席,只会迟到。让我们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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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
    刘定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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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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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伙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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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101*********5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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