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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被驳回可以再次起诉吗
来源:罗丹律师
发布时间:2020-04-30
浏览量:1016

  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然而,在司法实践中,对“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认定比较困难,需要结合法律依据和实际案情来考虑。因此,有时候会出现离婚诉讼被驳回的情况。那么,离婚诉讼被驳回可以再次起诉吗?对于诉讼离婚法院怎么判决?针对这些疑问,本文整理了相关的资料,请大家阅读。

  一、离婚诉讼被驳回可以再次起诉吗

  1、在上诉期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这样一审判决不生效。

  2、等一审判决生效后,过六个月再次起诉离婚。

  3、等一审判决生效后,选择是否再次起诉离婚。

  三、对于诉讼离婚法院怎么判决

  既然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那么如何来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就成了一个难题,结合我国法律对于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和司法实践,法官在判决离婚的时候,一般会考虑一下因素:

  1、一方患病,对方要求离婚

  在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中,对于夫妻一方患病,对方要求离婚的情况,有细分了三种情况:

  (1)一方患禁止结婚的疾病的,一般是指患麻风病尚未治愈的、艾滋病、梅毒、淋病、麻风、甲肝、开放性肺结核、精神分裂症、狂躁抑郁症等严重的传染病、精神病。

  (2)性无能且无法治愈。这类疾病包括先天性性无能、后发性性无能。不管属于何种原因,只要是无法治愈,且无法完成性行为,对方要求离婚,都应当认定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作为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

  (3)一方隐瞒精神病史,经治不愈。这种情况,不要求难以治愈,只需要经过治疗没有治愈即可,或者久治不愈,就可以作为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

  2、非当事人本人自愿结婚

  在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中,这一条主要是针对男方或女方在结婚时并不是自愿结婚的,这种情况来说的,在这一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下又可以分出3种不同的情况。

  (1)包办、买卖婚姻,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然生活多年但婚后确实没有建立夫妻感情。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能建立夫妻感情,确实难以共同生活的。

  (3)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办理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

  3、确因感情不和导致离婚

  (1)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

  (2)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2年,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分居满一年。

  在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中,此条是针对夫妻关系的本质而言的,男女双方在结婚之后如果出现以上两种情况,那么婚姻再继续下去,也许就是一种对彼此的束缚,因此法院一般判离。

  以上就是关于离婚诉讼被驳回可以再次起诉吗问题解答,以及对于诉讼离婚法院怎么判决的内容。从上文可知,离婚诉讼被驳回后,当事人可以等一审判决生效6个月后再次起诉。希望本文内容可以帮助到大家,如有其它疑问不妨咨询本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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