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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减资的法定程序是什么?
来源:蔡慧楠律师
发布时间:2020-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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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减资,是指公司资本过剩或亏损严重,根据经营业务的实际情况,依法减少注册资本金的行为。按照资本不变原则,原则上公司的资本是不允许减少的。考虑到一些具体情况我国法律允许减少资本,但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那么公司减资的法定程序是什么呢?

一、减资的程序

    1、公司法第177条规定: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公司减资应当自作出减资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通知程序和公告程序是两个不同的步骤,缺一不可,只公告未通知或只通知未公告都属于不当减资行为。

    2、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减少注册资本还需要公司股东会/大会决议。

    股东会会议作出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股东大会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有限公司减资登记中股东能否不按出资比例减资甚至通过减资退出公司?

    根据《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和《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会议作出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只要公司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即为合法、有效。

二、减资不当后果

    1、公司法204条第1款:公司在减少注册资本时,不依照本法规定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对公司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2、根据公司法之规定,股东负有按照公司章程切实履行出资的义务,同时负有维持公司注册资本充实的责任。公司减资时应依法履行法定程序,确保公司债权人有机会在公司财产减少之前作出相应的权衡和行动。

    公司作出减资决议后,应当按照法定程序通知已知债权人并在报纸上公告减资事宜,以确保公司债权人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未履行上述法定义务的,公司债权人有权要求股东在减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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