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家顺律师亲办案例
入职后,应当多久签订劳动合同
来源:李家顺律师
发布时间:2020-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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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劳动者入职后,应该多久签订劳动合同的问题,是现在劳动者普遍关心的问题,许多劳动者会想:如果入职太久了,用人单位仍然不和我签订劳动合同,是不是单位觉得我不适合?是不是我不能在这里干了?带着以上问题的疑惑,现在就让铁越李律为你解惑吧。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七条:劳动关系的建立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十条: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条第一款: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就是说,只要劳动者在用人单位上班了,双方的劳动关系就建立了,而且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劳动者入职之日起一个月内签订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超过一个月不满一人年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每月双倍支付自第二个月起不满一年的工资。

看看你入职多久了,是否超一个月了,用人单位还没有与你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如果你有这样的情况,你可以考虑一下运用劳动合同法主张你的权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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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李家顺
  • 执业律所:
    广东铁越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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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4419*********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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