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家顺律师亲办案例
劳动者要离职,用人单位不批准怎么办?
来源:李家顺律师
发布时间:2020-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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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越李律已经接受了好多劳动者的咨询,说我要离职,可是单位不让走,怎么办?现在李律就告诉你怎么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已经对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作出了规定: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即试用期满后的劳动者,只要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即可以离职,无需用人单批准。

在试用期内,劳动者只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离职了,也无需用人单位批准。但在试用期内,法律规定并未要求说试用期内劳动者要书面通知用人单位离职,但笔者建议还是书面通知,因为书面通知具有相关的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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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李家顺
  • 执业律所:
    广东铁越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4419*********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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