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家顺律师亲办案例
企业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扣除员工工资呢?
来源:李家顺律师
发布时间:2020-04-26
浏览量:243

大家好,我是铁越李律。我说好多了期劳动法的专题,基本上都是说怎样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铁越李律想了想,总是说劳动者,会有愧于企业老板,为了顾及企业老板的感受,我就说一期有利于企业的专题。这一期的内容比较多,希望大家可以耐心的看一下。特别是企业的老板们,你们可要认真听哦,千万别说我铁越李律天天鼓弄劳动者找你们麻烦。

好,我今天要说的的主体是:企业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扣除员工工资?

 根据专家的分析,有三种情况,用人单位可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扣减工资。具体是哪些专家呢?不好意思,铁越李律也不认识他们,各位记得是专家说的就对了,这些专家不包括铁越李律本人,因为铁越李律的水平距离他们还有一定的距离。

那哪三种情况呢,第一钟情况为劳动者个人不努力没有完成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扣减工资,但所剩不能低于最低工资;第二种情况为劳动者违反劳动纪律、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用人单位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扣减工资,可以逐月扣除,但是扣减的工资比例不能超过劳动者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最低月工资的,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第三种情况,是当然可以扣除的,即是劳动者请事假可以扣除未正常上班的工资。

那铁越李律说的以上企业可以扣工资的情况是否有法律规定,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6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但铁越李律告诉企业的老板们,法律是规定了老板们可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扣减工资,但并不是说随便就能扣劳动者工资,手上得持有相关的证据证明,比如劳动者个人不努力没有完成工作的,是否有劳动者本人签字的业绩确认书?要劳动者赔偿损失,是否有证据证明是劳动者所造成的?另外,特别提醒的是,除非是劳动者特别故意造成用人单位损失,一般不应对劳动者主张因工作行为导致事故损的全部责任。这个是企业需要认衡量的问题。

另外,之所以不主张用人单位随随便便就扣减劳动者工资,尤其是在未保留有任何证据证明的情况下。如果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就对劳动者的工资扣减,劳动者会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以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合同,到时企业不仅要向劳动者支付扣减的工资,还会因劳动者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合同而支付经济补偿金。所以说,企业对于扣减劳动者工资的问题,一定要慎重处理!

以上就是本期的内容,希望企业老板可以看看,在铁越李律的心目中,劳动者和企业老板都是一样的,铁越李律会毫无保留的为大家贯彻法律法规,希望大家可以多多支持!

以上内容由李家顺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李家顺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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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家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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