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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的区别
来源:重庆嘉豪律所律师
发布时间:2020-04-23
浏览量:208

对于一些企业而言,无法确定在劳动者入职时,应当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还是劳务合同。以下从不同方面确定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的区别:

1、主体资格不同

劳动合同的主体只能一方是用人单位,另一方必须是劳动者个人;劳务合同的主体双方当事人可以同时都是法人、组织、公民,也可以是公民与法人、组织。

2、主体性质及关系不同

劳动合同的双方主体间不仅存在财产关系,还存在着人身隶属关系,且劳动者除提供劳动之外,还应当服从用人单位管理和安排,并遵守其规章制度等。但劳务合同的双方主体之间只存在财产关系,彼此之间不存在行政隶属关系,劳动者提供劳务服务,用人单位仅需支付劳务报酬,各自独立、地位平等。

3、主体的待遇不同

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除获得工资报酬外,还有社会保险、奖励、福利待遇等;而劳务关系中的自然人,一般只获得劳动报酬。

4、报酬的性质不同

因劳动合同的履行而产生的劳动报酬,体现了按劳分配的原则,且劳动报酬的支付为定期的、持续的,且劳动报酬的金额不完全随市场供求情况而变动;因劳务合同而取得的劳动报酬,按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支付,完全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与市场的变化直接联系的。

5、用人单位的义务不同

劳动关系中,用人单位依据《劳动法》具有诸多强制性义务,如为劳动者交纳社会保险、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政府规定的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等。劳务合同的雇主一般没有上述义务,当然双方可以约定上述内容,也可以不存在上述内容。

6、适用的法律不同

劳动合同主要由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调整;劳务合同主要由民法、经济法调整。

7、受国家干预程度不同

劳动合同的条款及内容,国家常以强制性法律规范来规定。劳务合同受国家干预程度低,除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外,在合同内容的约定上主要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

8、违反合同产生的法律责任不同

用人单位不履行、非法履行劳动合同所产生的责任不仅有民事上的责任,还有行政上的责任;劳务合同所产生的责任只有民事责任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不存在行政责任。

9、纠纷的处理方式不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因劳动合同关系发生纠纷的,应先到劳动机关的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不服的才可到人民法院起诉;但劳务合同纠纷出现后可以诉讼,也可以经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

10、劳动力的支配权不同

劳动合同关系中,劳动力的支配权,由用人单位行使,双方形成管理与被管理者的隶属关系;在劳务合同关系中,则由劳务提供方自行组织和指挥劳动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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