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海峰律师亲办案例
刑事辩护: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来源:周海峰律师
发布时间:2020-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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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1.拒不支付1名劳动者3个月以上的劳动报酬且数额在5000-2万元以上的;

2.拒不支付10名以上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且数额累计在3万元-10万元以上的。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造成严重后果,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造成劳动者或者被赡养人、被扶养人、被抚养人的基本生活受到严重影响、重大疾病无法及时医治或者失学的;

2.对要求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使用暴力或者进行暴力威胁的;

3.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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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海峰律师副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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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
    周海峰
  • 执业律所:
    浙江正标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副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
    1330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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