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团队办理的遗产继承案件百分之七十发生在后妈(后爸)与继子女之间的,再婚家庭,特别是老年再婚家庭发生继承争议的概率非常高。
个人认为,再婚家庭继承冲突背后的原因有二:一是血缘关系缺失导致的亲情淡漠,亲人之间包容力极低,利益冲突激烈。二是一方加入另一方的家庭时,双方或一方已有一定的财富积累,而另一方没有参与对方财富积累的过程,导致拥有财富的支配权的心理依据缺失和社会认可缺失。
再婚后,如果双方没有共同的子女,那么家庭中最核心的夫妻关系由于没有共同子女为基础的利益共同性,即我们老百姓经常说的“各有各的子女,各有各打算和想法”,这中夫妻关系本身的松散性是导致身后冲突发生的根本原因。这类的家庭发生一旦发生争议后,很多都会到“锱铢必较,鱼死网破”的境地。而再婚后如果有共同的子女,那么通常情况下兄弟姐妹之间更具有包容性,互相之间通常都留有余地。
既然再婚的事实是客观存在且难以改变的,为了避免冲突,除了身前融洽各方关系照顾各方利益,更有效的方法便是在身前立好遗嘱,这样才能最大限度实现“家和万事兴”的愿望,保护好自己想保护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