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要案情:张先生的房屋于2007年建设,没有办理相关审批手续。2017年,张先生房屋由于政府规划需要被拆除,根据当地政府的政策,拆迁补偿的依据就是航拍图,在2006年的航拍图没有显示的部分属于违建,按照一平米300-500元进行补偿,这样一来补偿根本不够张先生进行安置,无奈之下张先生只能委托律师通过法律途径处理。
法律观点:在房屋征收拆迁中,航拍图可以作为认定违法建筑的证据之一,但是航拍图并不能作为唯一的证据;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相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房屋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进行合理补偿。
案情分析:本案中政府部门只按照航拍图作为房屋违建认定的依据不符合法律规定,也侵犯房屋居住人的合法权益。针对拆迁中准建手续不全的房屋,在拆迁时要尊重历史客观事实,当时可能法律法规不健全,或某个部门许可建成的房屋,政府理应保护这类房屋的合法权益,拆迁过程中常见的航拍图是可以作为拆迁的辅助参考依据,但并不是鉴别建筑物合法与违法的唯一依据,只依据航拍图进行补偿其不合理之处显而易见,对于明显不公平的标准我们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捍卫我们的自身利益,必要时可以委托律师介入,争取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