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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一人死亡属于什么事故
来源:庞志敏律师
发布时间:2020-04-13
浏览量:12287
 在工程建设中安全事故是很常见的现象,越来越多的工程质量事故频繁发生,成为危害人生命的隐形杀手,如果说还导致人员伤亡的就属于严重安全事故了。

一、建筑工程一人死亡属于什么事故

  建筑工程安全设施不到位导致一人死亡属于一般事故,一般不至于负刑事责任。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私了属于瞒报事故,还需处50万元的罚款。

  事故发生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有《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六条、《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的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一)伪造、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或者转移、隐匿资金、财产、销毁有关证据、资料,或者拒绝接受调查,或者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或者在事故调查中作伪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处上一年年收入80%至90%的罚款;

  (二)谎报、瞒报事故或者事故发生后逃匿的,处上一年年收入100%的罚款。

  事故发生单位对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3人以上10人以下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3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一般事故负有责任的,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事故发生单位有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行为且有谎报或者瞒报事故情节的,处50万元的罚款。

二、建筑工程安全怎么认定事故

  第一个建设工程各责任主体间的事故责任认定。建设单位承担事故责任的认定。有下面这些情况的,负相应的管理责任。施工未按照要求向承包方提供与工程施工有关的资料的。所以导致了承包方未采取相应安全技术措施的。

  第二个勘察单位承担事故责任的。出现下面几种情况应该负相应的勘察责任和主要的责任。在勘察作业时没有采取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导致各类管道线,设施和周边建筑物构成破坏或者倒塌的。没有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进行勘察,提供的勘察文件不属实,或严重的错误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

  第三个设计单位承担责任事故的。没有按照勘察文件和未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的。提供的设计文件不符的。或者发生严重错误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要负相应的设计责任和连带责任。提供的设计文件中没有标明,应该预防生产安全事故措施的。指定的建筑材料。构配件是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因素。

  第四个,监理单位应该承担事故责任的。没有对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的施工方案进行审查签字的。依照法律法规对工程建设性的标准实施监理的。没有做到以上这些的。监理单位要负相应的监理责任和连带责任。

第五个,施工单位承担事故责任的认定,如果是总承包方又把工厂分包出去,这种情况就需要确认是分包方的责任,如果是那么就要对分包方的主管人员进行追责。不按规定施工,那么还要向工程的负责安全的人进行追责。公开公正的原则执法的依据程序要公开公布。

  法律依据:

  《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试行)》

  第六条对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责任人员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依照下列规定决定:

  (一)对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单位及其有关责任人员罚款的行政处罚,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决定;

  (二)对发生重大事故的单位及其有关责任人员罚款的行政处罚,由省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决定;

  (三)对发生较大事故的单位及其有关责任人员罚款的行政处罚,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决定;

(四)对发生一般事故的单位及其有关责任人员罚款的行政处罚,由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决定。

  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指定下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责任人员实施行政处罚。

  相信大家看了上面的介绍多多少少也应该知道,建筑工程如果是因为安全措施不到位导致一人死亡的,一般是属于一般事故的,但是具体还要看事故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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