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常有网友向我咨询关于网络“套路贷”的问题。我首先给出的建议是:一定不要去碰“套路贷”,这东西真的很麻烦。但是,总是有人,特别是一些大学生、青少年,因为虚荣心作祟,一不小心就中了“套路贷”的套。
这样的套路贷是最传统的类型,相比之下也是比较有良心的。通常会在放款时先扣除第一期利息,并且利率比较高,大多高于3厘(月利率3%)。
对策一:不还钱,等对方起诉
原因: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民间借贷规定》),民间借贷中,年利率高于24%的部分法院不予支持。同时,也不支持“砍头息”,即不能在放款时扣除第一期利息。
比如,甲向某小额贷款公司(乙公司)贷款10万元,《贷款合同》约定月利率为4%,分期还款,每月归还本息12333元,一年还清。在放款时,乙公司先行扣除了第一期还款额,实际只支付给甲87667元。套路二:先付费,再放款
实际上,这样的套路已经不再是“套路贷”了,而是赤裸裸的诈骗。通常的手法有:先交一定的“保证金”、“诚意金”,然后才能放款;或者告诉你审核已经通过,但是因为你输错了银行卡号,导致账号被锁死,现在需要“解锁费”。总之,借的钱还没有拿到,需要先付钱给对方,他才会放款。而实际上,当对方拿到你扔“保证金”“诚意金”或者“解锁费”之后,就再了联系不上了。更有甚者,之后还有花样翻新的“各种费”让你交……
对策二:坚决不付钱!
我们就是因为没钱、钱不够花才去借款的。怎么可能会让我们先付钱再放款呢?所有未放款先收款的伎俩都是骗局,我们一定要擦亮双眼,坚决不给骗子打款!但是,总有人在这么简单的骗局面前还是上当受骗,对于已经付了“各种费”却没有收到贷款的被害人,应该怎样救济呢?恐怕只有一条路可走了——那就是报警!
对策三:果断报警
对于犯罪行为,没有什么好商量的——必须果断报警。这时一定不要为了维护自己的所谓“面子”而忍气吞声,否则,还会有更多的“套路”等着你,让你生不如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