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海斌律师亲办案例
律师教你维权---识破早教中心“套路跑”骗术
来源:王海斌律师
发布时间:2020-04-08
浏览量:514

最近有朋友向笔者抱怨孩子上培训班的早教中心突然倒闭了,营业场所主要物品也被搬运一空。难道早教中心也受到新冠肺炎疫情的波及了吗?据了解该早教中心在1月末就故意更换了法人和股东,随后管理人员失联,大批家长在12月份到1月份续费缴纳的春季到暑假的托班费和早教费目前无处讨要。种种迹象让笔者意识到这不是表面呈现的经营不善这么简单,而是典型的“套路跑”操作。


之前有个“套路贷”,现在又出了个“套路跑”,这又是什么套路呢?

举个例子以说明“套路跑”的实质:如某联盟利用名下不同的公司,以A公司收购培训机构的股权后,会用B公司与物业公司签续租协议,用C公司与家长签培训协议,收款方则可能是D公司,即利用合同的相对性,逃避法律责任。


那么我们再回过头来看,被这种套路波及的受害者群体都有哪些?受害者们又该如何维权呢?


1. 早教中心的消费者首当其冲成为“套路跑”的受害者

市面上的早教中心,多属于从事早期教育培训类的营利法人,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受工商部门监管,如果其申请取得“办学许可证”,则同时受教育部门监管。

笔者认为,早期教育培训应当被归为一种商业服务,其服务内容或服务方式与约定不一致的,消费者可以主张培训机构构成欺诈行为,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向其主张惩罚性赔偿;双方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消费者协会组织调解;调整不成的,可以向工商部门投诉,或者报警。

须指出的是,这些倒闭的早教中心多数都已经经营数年,与消费者之间也都签有培训协议,并具有实际的教学场地和师资人员。因此,一般难以认定其行为符合“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要件,警方以“诈骗罪”立案会存在困难。但消费者报警后,可以争取公安机关介入,进行调查,组织协调。若协调解决无果,消费者可以通过司法途径来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走司法途径需要注意以下几点:首先,要掌握早教中心实际公司的基本信息,其次,要收集培训协议、付款凭证、发票等证据材料,进而明确自己的诉请(通常为解除合同、返还培训款项、赔偿损失等),最后到早教中心所在地的基层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协议约定了仲裁条款,则需要到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与此同时,如果能够获得早教中心的财产线索,一定要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此外,笔者要强调一下,如果有证据证明早教中心实际公司的股东存在滥用股东权利或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一人公司的股东存在个人财产与公司财产混同等行为的,建议将该股东列为共同被告,要求其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然而消费者与早教中心签署的培训协议各不相同,当中的条款也各有差异,实践中,“套路跑”骗术会在培训协议、收款账户甚至发票中设置不同主体,为诉讼增加难度,对于其法律关系的梳理以及诉讼策略的选择,单凭消费者自身也较难应对。 

2. 早教中心的从业者也深受“套路跑”之害

没错,被卷入此次“套路跑”风波的,还包括早教中心的“自己人”。此处的“自己人”包括与早教中心存在劳动关系的员工,也包括存在合作关系的外聘人员;员工可以基于劳动合同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用工单位支付劳动报酬,外聘人员可以基于合作协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合作价款。

3. 培训机构本身也是“套路跑”的受害人

培训机构本身?不会吧,自己害自己?

没错,培训机构在账目亏空又债台高筑的情况下,必然会面临破产清算。我们从培训机构的角度,将其拟人化来看,便一目了然:“新股东来了之后对我未投入任何成本,拿走了我的钱,还继续以我的名义欺骗其他人,甚至背叛了我的员工,最后让我来背所有锅。”

如果公司股东存在滥用股东权利的行为,公司可以依据《公司法》第二十条,以侵权股东为被告,提起侵权之诉,主张侵权股东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公司股东存在抽逃出资的行为,公司可以依据《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二条、第十四条,请求该股东向公司返还出资本息、并要求协助抽逃出资的其他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实际控制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

代表公司参与诉讼的主体通常是法定代表人,如果法定代表人下落不明或者与被诉股东有利害关系的,可以查看公司章程对公司诉讼代表权的人选有无明确约定,如果未作明确约定,建议公司召开临时股东会,或以股东协商方式选定公司诉讼代表人,仍未能确定的,则由副董事长代表公司参加诉讼,在没有副董事长的情况下,如果公司设有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或执行监事代表公司参加诉讼。


在此,笔者想提醒大家一点,早教中心虽属于教育培训机构,但并不完全归教育部门监管,对于卷入“套路跑”的受害者们,如果说事后救济路途坎坷,那么,对于尚未受害的家长们,在甄选早教培训机构时,事前规避风险则尤为重要。


1. 尽量选择具有“办学许可证”的早教培训机构

    此证是教育主管部门发放给民办学校、民办幼儿园等机构的。审批程序相对复杂,具备此证的机构一般会在教育部门备案,对举办者资格、师资、场地均有严格要求,且会接受相关部门的年检,选择这样的早教机构会让权益得到一定的保障,但是目前具有此证的机构还只是少数。

2. 尽量选择有一定知名度的、口碑较好的早教培训机构,并核查其师资以及配套设施

家长要观察,要报名的门店是只有一家还是多家,多家的门店还要再搞清想报名的这家是加盟性质还是直营性质的。直营即旗下所有的早教机构由总部直接管理,加盟是投资者支付加盟费后,使用知名机构名称的一种形式。为避免冒用大品牌经营的情况,家长可以通过向总部拨打电话询问该店是否为真实的加盟店,并可以将通话录音作为证据。此外,对于教学人员的资质,教学环境以及课程介绍等也要做出充分核查。

3. 调查早教培训机构的企业基本信息

早教中心通常会将其实际公司的营业执照挂在门店显眼位置,家长们可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其实际公司的股东、注册资本、法人变更情况、经营范围以及关联企业等信息。

4. 先签合同后付费,付费的同时要索取发票

签合同时要核对合同主体是否正是早教中心的实际公司,并核对其退款及服务条款,确认无误后,再签署合同。付费时要留有支付凭证并索要发票,发票的公司名应当与合同主体相一致,从而为后期维权留有依据。


早教本是国家未来的启蒙,现在却成了很多黑心商家的敛财之地,在规则体系、部门监管尚未完善的情况下,家长们还是要擦亮双眼,做好自我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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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
    王海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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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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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伙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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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101*********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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