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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案件中,刑民交叉相关问题应如何处理?
来源:江会敏律师
发布时间:2020-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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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实践中大量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往往与非法集资、诈骗等刑事犯罪案件相互交错。在此类刑民交叉的案件中,众多受害人中既有人向公安机关报案要求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也有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此时法院一般会如何处理此类案件?若借款人因民间借贷行为被判决认定构成刑事犯罪,其与出借人签署的借款合同效力是否受到影响?我们将在本篇文章中对民间借贷案件中,涉及到的刑民交叉问题进行解读。

1. 人民法院立案后,发现民间借贷行为涉嫌刑事犯罪该如何处理?

民间借贷由于其行为特点,在涉嫌刑事犯罪时主要触犯的也多为国家的经济管理秩序类法律,因而,我们在此仅讨论民间借贷行为涉嫌经济犯罪的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经济犯罪规定》)第十一条对经济纠纷涉嫌刑事犯罪时的处理原则做出了规定,即人民法院作为经济纠纷受理的案件,经审理认为不属经济纠纷案件而有经济犯罪嫌疑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将有关材料移送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实务中,由于民间借贷行为与经济类犯罪中的非法集资犯罪联系最为紧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民间借贷规定》)第五条第一款再次明确了民间借贷行为涉嫌非法集资犯罪的处理原则,即人民法院立案后,发现民间借贷行为本身涉嫌非法集资犯罪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并将涉嫌非法集资犯罪的线索、材料移送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

2. 民间借贷案件因涉嫌刑事犯罪被裁定驳回起诉后,当事人能否再行起诉?

根据《民诉法解释》第二百一十二条的规定,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案件,原告再次起诉,符合起诉条件且不属于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情形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因而在民间借贷案件不存在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的几种情形,仅因涉嫌刑事犯罪被裁定驳回起诉后,当事人可再次起诉。由于“先刑后民”是司法实践中法院处理刑民交叉案件的基本原则,因此在刑事案件处理完毕前,民事案件便会因刑事案件暂无处理结果而无法处理。故此处需注意到借贷行为涉嫌刑事犯罪被裁定驳回起诉后,当事人可再次起诉的时间点应为借贷行为涉嫌的刑事犯罪案件已有了明确处理结果后,如已被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不予立案,或者立案侦查后撤销案件等。此外,考虑到民间借贷行为与非法集资犯罪之间的密切联系,《民间借贷规定》第五条第二款对民间借贷行为涉嫌非法集资犯罪情形下的处理作出了进一步规定,即当民间借贷行为涉嫌非法集资犯罪,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不予立案,或者立案侦查后撤销案件,或者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经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认定不构成非法集资犯罪,当事人又以同一事实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3. 民间借贷行为涉嫌刑事犯罪时,借贷双方签署的民间借贷合同是否必然无效?若合同无效后,构成犯罪的出借人出借的款项能否主张返还?

在民间借贷案件中,出借人涉嫌犯罪,如职业放贷人因套路贷构成诈骗罪的,借款人会认为出借人已因借贷行为构成刑事犯罪,双方签署的借款合同已无效,而其向出借人借贷的款项也无须归还了。但其实民间借贷行为涉嫌刑事犯罪时,借贷双方签署的民间借贷合同的效力并不会仅因一方构成刑事犯罪而无效,根据《民间借贷规定》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借款人或者出借人的借贷行为涉嫌犯罪,或者已经生效的判决认定构成犯罪,当事人提起民事诉讼的,民间借贷合同并不当然无效,人民法院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民间借贷规定》第十四条的规定,认定民间借贷合同的效力。

此外,即使借款合同被认定无效的,根据《合同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合同无效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也应当予以返还,故借款人仍需归还借款。

4. 借贷行为涉嫌犯罪时,担保人是否仍应承担担保责任?

如前所述,借款人或者出借人的借贷行为涉嫌犯罪,或者已经生效的判决认定构成犯罪,民间借贷合同并不当然无效。在此种情形下,对于担保人的责任承担,可以分成如下两种情况讨论:

(1)民间借贷合同有效的:民间借贷合同与担保合同属于主从合同。作为主合同的民间借贷合同有效,作为从合同的担保合同并不必然有效,担保合同的效力认定,仍应以《合同法》第五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予以认定。如果民间借贷合同有效且担保合同有效,担保人应当承担担保责任;如果民间借贷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无效,出借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与借款人对出借人的本金与利息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出借人、担保人有过错的,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担保法解释》)第七条的规定,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借款人不能清偿部分的1/2。

(2)民间借贷合同无效的:如果作为主合同的民间借贷合同无效,根据主合同无效则从合同无效的原则,担保合同当然无效。在这种情况下,担保人应否承担民事责任要根据担保人是否有过错予以确定。根据《担保法解释》第八条的规定,如果担保人无过错的,则担保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如果担保人有过错的,则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借款人不能清偿部分的1/3。


来源: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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