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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和死缓的区别?
来源:蔡慧楠律师
发布时间:2020-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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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死缓制度是我国的独创,它的理论基础是慎杀、少杀甚至不杀、防止错杀的刑事政策和刑罚观念。但是还有不少人不知道它与死刑立即执行的区别。那么,到底什么是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死缓与死刑立即执行的区别是什么呢?下面我们一起来看一下:

一、什么是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死刑,也称为极刑、处决,世界上最古老的刑罚之一,指行刑者基于法律所赋予的权力,结束一个犯人的生命。而遭受这种剥夺生命的刑罚方法的有关犯人通常都在当地犯了严重罪行。我国刑法规定的死刑包括死刑立即执行和死刑缓期两年执行。通常而言,死刑广义的含义包括死刑立即执行和死刑缓期执行,狭义的含义特指死刑立即执行。

    死缓是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的简称,指的是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2年执行。根据刑法第48条第1款规定,适用死缓的条件是:

    1.罪犯应当判处死刑。

    2.不是必须立即执行。根据刑法第50条的规定,被判处死缓的犯罪分子,在死缓期间或者期满之后,有三种处理结果:

    (1)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2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

    (2)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2年期满以后,减为25年有期徒刑。

    (3)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

二、死缓与死刑立即执行的区别是什么?

    1.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2.死刑立即执行除依法由最高人名法院判处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

    3.对于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的,有以下四种处理方法:

    (1)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

    (2)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25年有期徒刑。

    (3)如果属于故意犯罪,情节严重,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

    (4)如果是累犯以及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可限制减刑。

    以上就是对什么是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死缓与死刑立即执行的区别是什么问题的解答。在实践中,通常情况下死刑立即执行那是死定了,而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的,如果在缓期执行的二年中没有故意犯罪的,那么几乎就是死不了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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