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海峰律师亲办案例
结婚要符合哪些条件?
来源:周海峰律师
发布时间:2020-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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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婚不仅要满足必备的要件,还不能有禁止结婚的情形:

    根据《婚姻法》第五条的规定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根据《婚姻法》第六条的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根据《婚姻法》第七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六条的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一)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二)非双方自愿的;(三)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四)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五)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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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
    周海峰
  • 执业律所:
    浙江正标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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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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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30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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