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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朋友担保后怎么办
来源:夏文中律师
发布时间:2020-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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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涌现出各种投资创业活动,在创业及企业运营的过程中,大多数市场主体对资金有着迫切的需求。而市场主体最常见的融资渠道是民间借贷或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借贷,在借贷过程中出借人通常要借款人提供担保(譬如抵押担保、保证担保),保证担保方式因其快捷、便利,只要具备一定资信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都可以为他人提供保证担保。在借款到期时,如果借款人没有按期归还本金及利息,出借人有可能要求担保人承担保证担保责任(归还借款本金及利息)。那么保证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后,如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我国担保法第三十一条: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第五十七条:为债务人抵押担保的第三人,在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担保人因无效担保合同向债权人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或者在承担赔偿责任的范围内,要求有过错的反担保人承担赔偿责任。担保人可以根据承担赔偿责任的事实对债务人或者反担保人另行提起诉讼。第二十条:连带共同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连带共同保证的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向债务人不能追偿的部分,由各连带保证人按其内部约定的比例分担。没有约定的,平均分担。第二十一条:按份共同保证的保证人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后,在其履行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对债务人行使追偿权。
综上所述,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可以向债务人(借款人或其他保证担保人)追偿。律师建议保证担保人要积极的去向人民法院起诉行使自己的担保追偿权,实现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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