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丽丽律师亲办案例
员工在上下班途中被感染算工伤吗?公司需要承担哪些连带责任?
来源:赵丽丽律师
发布时间:2020-03-24
浏览量:607


不构成工伤,构成工伤的条件是法定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款之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被认定为工伤。

新冠肺炎是疾病并不是工伤保险条例所列举的事故伤害,因此,劳动者在上下班途中感染新冠肺炎不属于工伤。

劳动者被确诊患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用人单位是否需要支付医疗费用,具体根据缴纳社保情况确认,如用人单位已经依法为劳动者缴纳基本医疗保险的,用人单位无须支付医疗费用。如单位未为劳动者缴纳基本医疗保险,将承担相应医保费用。

以上内容由赵丽丽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赵丽丽律师咨询。
赵丽丽律师合伙人律师
帮助过133好评数0
  • 办案经验丰富
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中路76号大成国际中心C座六层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赵丽丽
  • 执业律所: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
    11101*********834
CONTACT ME
联系本人
  • 服务地区:
    北京-北京
  • 地  址:
    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中路76号大成国际中心C座六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