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致残后的劳动关系
来源:黄长勇律师
发布时间:2020-03-24
浏览量:241
【因工致残后的劳动关系】
职工因工致残后与用工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又将如何,职工可以领取哪些费用,这要取决于职工伤残被鉴定为几级,根据不同鉴定级别,有相应不同的处理方式。
一、职工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用工单位需保留劳动关系,员工退出工作岗位,员工可以领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月领取伤残津贴。伤残津贴领取至退休为止,退休后可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二、职工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职工可以领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用人单位需保留双方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但职工可以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此时职工可以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三、职工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职工可以领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职工可以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以及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以上内容由黄长勇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黄长勇律师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