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的“关系律师”,正是利用了家属信奉“关系运作”能把人捞出来的心理,一步步下套,一步步让你心甘情愿付钱。如果“关系运作”失败了,就会找各种理由推脱,告诉你每个案子都不同,你这个案子“难弄”。
就算成功了,那也不是关系运作的功劳,而是公安司法人员依法办事的结果,是办案人员在法律幅度范围内正常操作的结果。但是很多时候,刑事案件还是需要专业律师去发现、去辩护才能展示出对当事人有利的方方面面。因此,如果案件在法律前门走不通的话,关系后门更是死路一条,甚至关系运作常常给法律前门带来反作用。
在涉及到剥夺当事人生命、自由、财产、荣誉等重大权益的刑事案件,其有着非常严格的法律适用条件和严密的司法程序,在这些密不透风的适用条件和司法程序的限制之下,金钱运作、关系运作是无从下手、难以渗透的。正如网友所言:“公检法不是他家开的,就算是他家开的,旁边还有检察院与监察委在盯着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