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子龙律师亲办案例
新冠肺炎引发的劳动法律关系问题答问
来源:王子龙律师
发布时间:2020-03-18
浏览量:808

一. 公司能否因员工确诊新冠肺炎或疑似感染而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不可以。


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



二. 公司能否以疫情为由,调整员工岗位?


调整员工岗位,实际上属于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原则上需要公司和员工协商一致。


但是,我国法律也保障着公司的用工自主权,调岗在一定程度上是用工自主权的体现,但是要做到合法调岗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这一条件各地规定有所不同:


以广东省为例,根据《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审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座谈会纪要》的规定,用人单位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需要同时满足四个条件:(1)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是用人单位生产经营的需要;(2)调整工作岗位后劳动者的工资水平与原岗位基本相当;(3)不具有侮辱性和惩罚性;(4)无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



三. 公司能否以疫情原因调整或降低劳动报酬?


在与员工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可以。


劳动报酬属于劳动合同中重要的一项内容,如果需要调整或降低劳动报酬,原则上需要公司和员工协商一致。


由于疫情影响,不少企业经营困难,为此,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全国工商联联合发文,支持困难企业协商工资待遇,鼓励企业通过协商民主程序与职工协商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



四. 对于不愿复工的员工,企业是否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意见,对不愿复工的职工,企业工会应及时宣讲疫情防控政策要求和企业复工的重要性,主动劝导职工及时返岗。对经劝导无效或以其他非正当理由拒绝返岗的,企业可依法予以处理。


也即是说,无正当理由拒绝复工的员工,企业可以按照劳动法等相关法律及内部规章制度,对其进行处理,符合条件的,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五. 对于被依法隔离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员工,公司该怎么支付劳动报酬?


对因依法被隔离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企业按正常劳动支付其工资。


隔离期结束后,对仍需停止工作进行治疗的职工,按医疗期有关规定支付工资。(各地标准有所不同,广东省和江苏省的标准都是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



六. 员工被隔离期间,公司能否扣除其全勤奖?


不可以。


员工被隔离期间,公司应当将其视同提供了正常劳动而向其支付工资。也即是说,隔离期间,视为正常出勤,不应因此扣除全勤奖。



七. 公司停工停产了,工资怎么办?


1. 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比如每月结一次工资,则一个工资支付周期为一个月)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


2. 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办法执行。下面是部分地方的生活费标准:

(1)广东省标准: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2)北京市标准: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70%;

(3)上海市标准: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

(4)海南省标准: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



八. 春节假期延长期间(即1月31日至2月2日)上班的话,工资怎么算?


目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暂时未就此问题做出正式解答,但是广东、海南、山东、四川等部分地方基本形成统一的意见:先安排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休息日加班的工资标准,发放两倍工资。



九. 延迟复工期间的工资怎么算?


由于各地延迟复工的期间不一样,我们以同样是延迟复工至2月9日24时的广东省和上海市为例:


1. 广东省:


延迟复工期间,企业应当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延迟复工期间。对企业要求职工通过远程办公等形式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符合规定不受延迟复工限制的企业,在此期间安排职工工作的,应当依法支付职工工资。其中,企业在休息日安排职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职工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工资报酬。


2. 上海市:


延迟复工是出于疫情防控需要,这几天属于休息日。对于休息的职工,企业应按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对于承担保障等任务上班的企业职工,应作为休息日加班给予补休或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通俗地讲,就是两倍工资。



十. 单位要求春节假期延长假期间或延迟复工期间作为年假休假,合法吗?


就广东省来说,已明确:无论是春节假期延长假期间还是延迟复工期间,企业都不得强制职工休带薪年休假。


当然,如果劳资双方协商一致,都同意将春节假期延长假期间或延迟复工期间作为带薪年休假是可以的。



十一. 因疫情影响未能及时复工的员工,期间公司是否可以优先安排年假?


建议公司尽量与员工协商一致再安排年休假。


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可以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年休假。也即是说,原则上用人单位可以自主安排年休假。


但是,受疫情影响,在广东省、浙江省等地发布的关于疫情期间劳动关系的相关规定中,都明确优先安排职工休带薪年休假的前提是与职工协商一致。


因此,在疫情期间,企业如果希望对未能及时复工的员工安排年休假的话,最好是取得员工的同意,否则容易引发争议。



原创声明:本文章由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 朱东兴 律师 洪静文 实习律师撰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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