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忠钦律师主页
樊忠钦律师樊忠钦律师
199-5433-1966
留言咨询
樊忠钦律师亲办案例
樊律师辩护的受贿、徇私枉法、帮助犯分子逃避处罚罪被告人获轻判
来源:樊忠钦律师
发布时间:2020-03-16
浏览量:720


    某市机关司法工作人员,被监察委员会留置调查三个月后,监察委员会以涉嫌受贿(数额近七百万)、徇私枉法、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向检察机关移送起诉。

    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后,本律师即接受委托担任被告人一审辩护人,接受委托后樊律师去检察院及时复制了案卷材料30余卷,后将三千余页的案件材料打印出来,立即投入到了紧张的阅卷过程中,经过本律师持续十余个日夜的阅读分析和记录,总结、归纳、整理本案的辩护要点,再经过仔细查阅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半个月后本律师就书写了长达十几页的书面律师意见,再积极约见公诉机关承办人当面沟通交流。功夫不负有心人人,最终,检察机关将涉案的一套房产价值(近一百万元)从受贿罪总额中去掉,将指控的徇私枉法罪中的一起犯罪事实去掉。

    后该案进入法院审理阶段,樊律师继续出庭辩护,法庭开庭过程中,樊律师据理力争,与公诉人展开了唇枪舌战,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人三罪并罚获刑十一年并处相应罚金。



        一审判决后,被告人未上诉。现判决已生效。
以上内容由樊忠钦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樊忠钦律师咨询。
樊忠钦律师主任律师
帮助过169好评数7
  • 办案经验丰富
邹平市黛溪三路438号(建业集团南邻原公安局办公大楼二楼202)
199-5433-1966
在线咨询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樊忠钦
  • 执业律所:
    山东星师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
    13716*********414
CONTACT ME
联系本人
  • 服务地区:
    全国
  • 咨询电话:
    199-5433-1966
  • 地  址:
    邹平市黛溪三路438号(建业集团南邻原公安局办公大楼二楼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