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伟光律师亲办案例
诉讼有风险
来源:张伟光律师
发布时间:2020-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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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作为中立方是不能指导任何一方诉讼当事人的,怎么确定诉讼请求原则上法官只能判支持不支持,不能指点。

其实,很多人以为律师能解决的就是个格式文书问题,动不动管律师要文书模板,但其实模板毫无价值,模板无法确定案由,无法确定诉讼请求,无法告诉你请求权基础,无法解决在诉讼中遇到的各种情况意味着什么如何应对,无法解决如何选择诉讼策略,在选择了某个诉讼策略的情况下证据如何准备,如何对对方的证据进行质证,如何开庭的时候从容的应对没有证据支持的事实情况的法庭调查等等。而我上述说的每一项实务中都有很多问题。

比如,有时候选择的案由不同,案件的结果也会不同,明明是个民间借贷纠纷,但觉得举证麻烦非得用不当得利纠纷起诉;明明是个分家析产纠纷,非得用共有物分割进行起诉。

案由影响结果,诉讼请求也一样影响结果,不但影响结果,很多时候还影响诉讼费。很多人觉得起诉状就是一个模板,但根本不懂这几面涉及的事情很多。比如,诉讼请求选择的不当就会多花诉讼费还会被驳回。有时候诉讼请求几个字之差结果也会不一样。比如对于没有房产证的房屋的分家析产,主张居住权,居住使用权,排他性居住使用权,这三个诉讼请求,第一个可能会以物权法定为由被驳回,第二个可能会产生其他人同时争抢居住使用权产生扯皮。但是对于很多普通人来说他甚至可能直接上去主张所有权,然后被法院驳回后,不知所以然到处信访,认为司法腐败。

再比如很多合同纠纷里,当事人完全不顾请求权基础,一边主张合同无效,一边又要主张合同的违约责任,等等。认为自己哪有理就说哪里,完全不顾自己到底坚持哪一个策略,基于哪一个请求权基础,导致以自己的矛攻自己的盾的情况发生。

另外很多当事人行为不懂法,总是有被害妄想症,一个简单民事案件,争议标的越小越觉得全中国的司法系统都被买通了。我见过有当事人一个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争议标的几千块,因为一审法院两个多月审结,坚持认为法官被买通了,理由是她在网上学习的一审简易程序是45天,法院严重超期就是枉法裁判,以此为理由上诉,并且后来又申请了再审。

还有当事人在婚姻案件中被告知财产申报,第一反应就是对方故意买通了法官给自己施加压力,因为上网没查到有财产申报程序。

还有当事人在法官调解时打压双方当事人心理预期,认为法官一定被买通了,找了所谓的更硬的关系,案子最后被驳回起诉了,到处写投诉信投诉法官。

还有当事人因为书记员用私人手机打电话通知她去开庭,认为书记员100%被买通了。虽然我也不知道这书记员什么脑回路用自己手机,但也想象不出来谁找关系买通法院会去买通个书记员。

太多了,法官应该感谢一下律师们,每天都在给各种当事人做工作,告诉他们法官不会被买通,被买通的可能性比较低,你这种情况不能代表法官被买通,法官不值得为这么一个案子被买通……

很多时候因为自己不懂,又对全世界都持怀疑态度,根本不知道是因为自己导致案件被驳回或者出现各种状况,最终都会变成司法黑暗,总有刁民买通司法的想法。有的人从此熄火了,但也有很多人从此走上了信访,到处求人,到处传播负能量之路。

入行这么多年我见过信访的,或者申诉,再审的案件材料里,有90%以上是一审瞎胡闹,甚至很多就干脆从来没有正常走过司法程序的。冤假错案有吗?有,但绝对不是多数。

但是有一点必须提,诉讼是一个有成本的事情,选择司法途径应该用经济学的方式来思考问题,经济条件不允许的情况下不要试图用司法途径来解气。虽然律师大概率在诉讼中可以帮助当事人,但并非所有案件都必须,或者应该委托律师,考虑自己的成本,自己的诉讼风险,及时止损。标的额不大不要付出更大成本死磕,生活中还有更多值得做的事,即便有时候遇到了不公正,但维持争议的成本太高,就不要太纠结。抓紧开始新生活,否则只能扩大损失。

说多了,就这样吧。最后补充一句,条件困难的可以拨打12348,如果符合条件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司法救济途径其实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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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
    张伟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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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201*********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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