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光涛律师亲办案例
疫情期间网购需要注意的问题
来源:张光涛律师
发布时间:2020-03-14
浏览量:2559

由于疫情爆发,让本来就很火的网络购物,火上加火。但由于种种原因,让网购的体验变得不那么愉快。疫情期间网购,我们需要注意什么呢?突出注意问题有两个:迟延发货和包裹丢失。


商家迟延发货问题:在这段时期,为确保优先支援抗疫一线,部分口罩、消毒液等防疫物资被政府定点采购,生产工厂被临时征用,从而导致部分货物无法及时发出。此时虽然商家未能及时履行合同义务,但该行为系为维护公共利益,因不可抗力所导致。《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条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故因疫情防控需要导致的迟延发货,一般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当与消费者协商延期发货或取消订单,进行退款。注意:如果商家,利用疫情期间消费者采购物资的急迫心理,明知商品缺货,仍在商品名称或商品宣传页面采用“现货”“秒发”等宣传用语,待消费者下单后又以暂时缺货为由迟延发货的,商家仍需承担违约责任。因商家自身存在过错,违反了及时发货的合同义务。


包裹丢失问题:从商家到消费者手中,会经过快递公司的手来交付货物。在货物运输途中,商家和消费者是无法保证这个过程的安全性的。包裹丢失是难免的。包裹丢失,属于未完成交付,经营者必须担责任。《电子商务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合同标的为交付商品并采用快递物流方式交付的,收货人签收时间为交付时间。《合同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可见,商品运输过程中的风险和责任由经营者承担。营者未能完成交付义务,消费者有权根据具体情况要求经营者补发商品或解除合同,退还货款。此时,经营者在向消费者赔偿后,有权向物流公司追偿。


广大消费者,在疫情期间在网购过程中应当仔细查看店铺的相关公告,下单前先向客服确认库存情况及发货时间。最重要的是一定要选择优质的商家进行购买,擦亮自己的眼睛,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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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光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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