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案件当中,有时财产并不是很多夫妻第一时间考虑到的,反而是自己的亲身骨肉-孩子是他们最难以割舍的。
一、孩子抚养权应该归谁,法律怎么规定?
我国于1993年11月03日颁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针对子女抚养问题,可以简单归纳为以下四条主要的立法准则:
第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除母亲有不利于抚养子女的法定情形(列举有:有严重疾病、不尽抚养义务),一般随母亲生活;
第二,两周岁以上的子女,有丧失生育能力或是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或是无其他子女或是没有严重疾病的,可以优先考虑;
第三,父母抚养条件相同,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有能力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可以优先考虑;
第四,对于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应当考虑子女的意见。(2017年10月01日颁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将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年龄下限调整为8周岁,实践中以8周岁为准)
另外,广东高院于2018年07月16日颁行的《广东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程序指引》一文中指出,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权时可参考未成年子女表达的意愿。
二、经办的离婚纠纷涉及到子女抚养权争议的案例来看,大部分法院会有这样的裁判思路及逐层考虑的因素:
第一,孩子年龄因素。
一般三周岁以下的孩子判给母亲较多,孩子八周岁以上要参考孩子的意愿。
第二、抚养时间因素
与子女共同生活的时间越长,则争取子女抚养权的概率越大,法院也更会倾向于将子女判给与其共同生活时间更长的一方;
第三、经济因素
法院会倾向将子女判给经济条件较好的一方(良好的住房条件、稳定收入、较为固定的休息时间);
第四、一方有无不利于抚养孩子的条件
(如出轨、婚外情、家暴、赌博、吸毒、有传染疾病、与孩子异地、虐待孩子)
三、我们如何搜集有利证据
建议在开始处理离婚案件之前,先咨询专业的律师,防止一失足成千古恨。因为一旦孩子的抚养权判给了对方,想要改判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1、 与孩子共同生活的证据
开家长会的照片、作业本的家长签名、与孩子一同游玩的照片、一同去补习的消费记录和照片、网购孩子衣物、图书的消费记录、陪伴孩子打疫苗的记录、家长微信群记录等。
2、 经济条件的证据
房产证、劳动合同、银行流水、技能证书、获奖证书
3、 对方不适宜抚养孩子的证据
病历、家暴报警回执、出轨的照片、视频、录音录像等。
要想成功取得孩子的抚养权,必须得将手中的牌给打好,将证据收集完备并加以严密的论述才能获得法庭的采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