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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位继承和转继承的区别?

作者:胡森轩律师团队  更新时间 : 2020-03-05  浏览量:74

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遗产分割之前,因为某种缘故尚未实际取得遗产而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应继份额转由他的法定继承人继承。


二者的区别有四:


第一,适用法律不同。代位继承,是《继承法》第十条规定的内容。转继承是《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2条中规定。


第二,执行基础不同。代位继承是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而发生的继承行为,转继承则是继承人后于被继承人死亡而发生的继承行为。


第三,新的继承人不同。代位继承只能是被代位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转继承人可以是被继承的晚辈直系血亲,也可以是被继承人的其他法定继承人。


第四,适用范围不同。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而转继承同时适用于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


PS:代位继承如果适用遗嘱继承,那是一种与遗嘱矛盾的做法。遗嘱本就是针对个别人所立的,如果也发生了代位,那么很可能违背立遗嘱人的意志。而转继承是说继承已经开始,当事人意志已得到体现,转继承是继承人的意志的体现,所以可以实行遗嘱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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