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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合同解除的法律常识(一)——合同的解除条件
来源:张鏸元律师
发布时间:2020-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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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订后各方当事人都希望合同能够顺利履行完毕,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往往会出现一些情形阻碍合同顺利履行,那么在什么情况下,当事人可以提出解除合同哪?

 

合同解除的条件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解除分为协议解除和法定解除两种。

 

一、协议解除是指在合同成立并生效后,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在订立合同时就预先约定好合同解除的情形,比如,买卖合同中约定“乙方逾期交货的,如甲方不再需要,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天内通知乙方,解除合同。”也可以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达成合同解除的协议,在未达成一致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二、法定解除是指符合《合同法》第94条规定情形,不必经对方当事人同意,就可以解除合同,但应向对方作出解除合同的通知。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客服的客观情况。一般被认为不可抗力的情形有:地震、水灾等自然灾害,战争,罢工、动乱等社会异常现象,政府行为等。当前我国出现的新冠状病毒疫情,在法律上就属于不可抗力。如果受疫情影响合同不能正常履行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就可向对方提出解除合同

 

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这一条想必大家比较容易理解,这种情况下,另一方当事人就可以提出解除合同。

 

3、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迟延履行包括两种情况:(1)合同约定了履行期限,无正当理由,在履行期限届满时仍未履行;(2)合同未约定履行期限,对方当事人要求履行后仍未履行。注意该条要求一方当事人迟延履行的必须是主要债务,且迟延履行后另一方并非立刻就能解除合同,守约方还应当给予一定合理期间催告对方,该合理期间根据债务履行的难易程度和所需要的的时间长达确定。

 

4、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这种情形不再要求一方迟延履行的是主要债务,只要一方存在迟延履行行为或有其他违约行为,并且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另一方就可以要求解除合同。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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