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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启动民事上诉案件
来源:江成天津律所律师
发布时间:2020-03-04
浏览量:403
  在江成天津律师事务所平日接待的法律咨询中,经常有当事人会问到如果我不服民事一审判决结果,何时提起上诉?该上诉到哪个法院?上诉后裁判结果又会有哪些?上诉费能退回吗?等问题。下面对这些法律问题进行详细阐述。
  
  一、民事上诉状能否直接交一审人民法院?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上诉状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理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当事人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5日内将上诉状移交原审人民法院。
  
  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应当在5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在收到之日起15日内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5日内将副本送达上诉人。对方当事人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答辩状,应当在5日内连同全部案卷和证据,报送第二审人民法院。
  
  二、上诉到二审法院之后可能有哪些结果?各有什么效力?
  
  当事人上诉至二审法院后,结果包括维持原判或裁定、依法改判、发回重审以及调解结案四种情况。除了发回重审的案件,当事人可以对重审案件的判决或裁定上诉外,其他都是终审判决裁定,不得再行上诉。具体内容如下:
  
  ① 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
  
  ② 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
  
  ③ 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
  
  ④ 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原审人民法院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得再次发回重审。
  
  此外,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应当
  
  制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调解书送达后,原审人民法院的判决即视为撤销。
  
  三、二审法院对上诉案件的审理范围?
  
  民事案件二审审理期限一般为三个月。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对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可以不开庭审理。
  
  二审法院对上诉案件的审理范围包括:
  
  (1)上诉案件的审理包括对一审裁判认定的事实和适用的法律进行审查。
  
  (2)上诉审理的范围应限于上诉人请求的范围,当事人没有提出请求的,不予审理,但一审判决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或者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权益的除外。
  
  四、上诉费能否退回?
  
  第二审人民法院决定将案件发回重审的,应当退还上诉人已交纳的第二审案件受理费。
  
  第一审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的,应当退还当事人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当事人对第一审人民法院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裁定提起上诉,第二审人民法院维持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定的,第一审人民法院应当退还当事人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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