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霖(昆明)律师事务所牟卫鹏主任为大家分享《虚开类案件辩护代理的十个思路》
虚开的大致模型
五种形式
辩护代理要领
一、法理之辩
二、数额之辩
减少数额的两种思路:
第一,从回流资金推
第二,按票面金额减
三、四流辩护
“四流”不一致不等于虚开,没有“货流”不必然构成“虚开”。
1.票流
2.货流
3.资金流
4.言辞流
四、坚持传统
1.证据、案卷
2.自首的认定 单位自首
3.合理辩解与“无法排除合理怀疑”的界限
4.补缴税款/退赃时机
5.“暴力”虚开VS“掺假”虚开
6.分案处理的影响
7.善于取证
五、单位辩护
1.单位犯罪
2.自然人犯罪
六、行民思维
1.税法角度
2.行政角度
3.民事角度
七、注重案例
量刑标准(无期线)、单位犯罪标准与适用、罚金金额、罪名适用
八、形势政策
政策的弹性空间最大
九、刑事控告
1.低标准
2.多线索
3.精材料
4.拓渠道
十、非诉服务
预防找制度
隐患找漏洞
苗头找税务
爆发找铺垫
浙江靖霖昆明律师事务所奉行“专业、兢业、优质”服务理念,攻刑以专、相靖以霖
如果您有任何刑事业务范围内的问题和需求,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