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霖刑事律师机构建筑领域犯罪研究与辩护部主任赵敏华律师,为大家带来《建筑业犯罪问题研究》。
壹/案件特点
一、案发时间长,一般由建筑企业控告而案发
二、犯罪数额巨大,犯罪后果严重
三、办案周期长
四、查明犯罪事实、认定犯罪数额难度大
贰/涉及的主要罪名及犯罪手段
一、建筑业犯罪主要涉及的罪名
1.挪用资金罪
2.职务侵占罪
3.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
4.虚假诉讼罪
......
二、项目经理实施挪用、侵占的主要犯罪手段
1.直接挥霍工程款
2.私自出卖机械材料
3.串通材料商套取工程款
4.虚报劳务报酬套取工程款
5.挪用资金至其他工程
6.私刻印章
......
叁/在司法实践中存在的争议问题
建筑行业挂靠经营模式
“挂靠”是指单位或个人,在未取得相应资质的前提下,借用符合资质的施工企业名义承揽施工任务并向具有该资质施工企业缴纳相应“管理费”行为。
挂靠经营的弊端:
1.公司对项目经理及工程疏于管理
2.公司不能实际控制工程款使用
3.项目经理的经济行为由建筑公司承担后果
一、案件管辖
1.由于对“犯罪地”的不同理解产生管辖权分歧
2.对案件管辖问题意见不统一,导致大量案件无法进入刑事诉讼程序
二、主体身份问题
项目经理是否属于公司、企业人员?
对主体资格认定不一致,导致建筑企业陷入告诉无门的境地。由于公检法三家对项目经理的主体资格、行为性质等问题各执己见,导致这类案件的定性得不到有效解决。
三、工程款属性问题
争议焦点:工程项目中包括工程款在哪的财产属谁所有?
公检法三家观点不一致,是导致项目经理侵占、挪用资金类案件久拖不决的重要原因。
四、项目经理垫资施工问题
司法实践中对项目经理是否可以随时抽走垫资款存在争议。
大量出现的建设工程垫资行为已经成为项目经理实施犯罪的一个不可忽视的客观原因。
肆/ 《关于办理建筑施工企业从业人员犯罪案件若干法律适用问题的会议纪要》的解析
一、《会议纪要》的渊源
1.东阳市的司法实践
2.绍兴地区建筑施工企业和知名人士的推动
3.浙江省高院刑二庭《解答》
4.浙江省公检法《会议纪要》的出台
二、《会议纪要》亮点解读
1.统一浙江地区办理建筑施工企业从业人员犯罪案件标准
2.明确建筑施工企业从业人员犯罪案件的管辖地,有效解决立案难问题
3.清晰界定建筑领域职务犯罪主体标准,统一司法机关对于犯罪主体的认识
4.明确“垫资”认定问题,有效解决困扰司法实践中职务犯罪客体认定难题
伍/民刑交叉案件的办理
一、相关理论
1.概念:所谓民刑交叉案件,又称民刑交织、民刑互涉案件,是指既涉及刑事法律关系,又涉及民事法律关系,且相互间存在交叉、牵连影响的案件。
2.分类:因不同法律实施,分别涉及刑事法律关系和民事法律关系,且相互之间存在交叉、牵连影响的案件。因同一法律事实,同时涉及刑事关系和民事法律关系,从而构成民刑交叉案件。
3.处理方式:先刑后民、先民后刑、民刑并行
二、相关依据
——最高院司法解释
——最高检、公安部联合发布的《规定》
——浙江省公安厅规定
三、管辖权确定
涉建筑施工领域民刑交叉案件的主要特点——民事诉讼多发生在外省市法院。
依照《刑诉法》第24条、第107条规定,公司注册地司法机关对许多发生在外地的民刑交叉案件不能刑事管辖。
四、公司注册地民刑交叉类案件控告路径
1.整理证据材料,撰写控告书
2.向检察机关民刑部门提交控告材料
3.检察机关民刑部门进行审查认为涉嫌犯罪,经分管领导批准以传递犯罪线索的方式将材料移送公安机关部门
4.公安刑侦部门经过初查,认为符合立案条件的,经分管局领导批准直接立案侦查
陆/《会议纪要》对律师业务的影响
一、代理刑事控告
1.事先最好要和建筑施工企业明确分工
2.尽可能多的收集被控告人挪用、侵占工程款的笔数、金额方面的材料,有选择的向公安机关提供
3.即使不能立案,也要争取公安机关受案初查
4.注意在报案前收集共同犯罪材料,为最大限度挽损创造条件
5.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注意收集甲方、材料商参与共同挪用的证据材料,并视情进行固定或不固定
6.换位思考侦查机关、办案人员的心态
二、刑事辩护业务
1.从法理上进行辩护
2.从资金属性上进行辩护
3.用好“垫资”这张“王牌”
三、建筑施工企业刑事法律风险的防控
1.选择好项目经理
2.加强印章管理
3.严格执行财务制度
4.内包合同内容和会议纪要衔接问题
浙江靖霖昆明律师事务所奉行“专业、兢业、优质”服务理念,攻刑以专、相靖以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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