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俊冰律师亲办案例
婚前购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有哪些?
来源:魏俊冰律师
发布时间:2020-02-19
浏览量:145

  离婚是近些年在媒体报道最常见的了,对于离婚中的夫妻,很多人为了保护自身的利益都会选择进行财产分割,尤其是关于房产方面是夫妻之间争议较大的。

  很多夫妻结婚,都会在婚前进行购买房屋,那么离婚时这个财产应该如何进行分割呢?接下来专业律师为您整理了以下关于房产分割问题,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婚前一方全款买房,产权登记在准夫妻双方名下。

  婚前分手,需证明是以结婚为目的赠与,付全款一方可以主张房子归自己所有。婚后离婚,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付全款一方分割到的比例大些。

  二、婚前一方父母全款买房,产权登记在准夫妻双方名下。

  这也是现实中经常出现的一种形式,女方要求房产证上写自己的名字,男方父母又怕小夫妻有压力,就自己吃苦将房款全付掉。婚前分手,全款出资的一方父母保留好付款的证据或让准夫妻两写好借条,一方父母可以索回钱款。婚后离婚,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

  三、婚前一方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

  婚后离婚,房屋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

  四、婚前准夫妻双方全款买房,产权登记在准夫妻双方名下。

  约定按份共有还是共同共有,按份共有需要明确各自份额。现实中一般按照出资比例来约定各自份额。分割房产时,按照份额来划分。

  五、婚前准夫妻双方贷款买房,产权登记在准夫妻双方名下。

  约定按份共有还是共同共有,按份共有需要明确各自份额。后续的房贷应由双方共同偿还,也可以在分割该房产时,通过在银行变更贷款人的方式一并解决后续还款问题。

  六、婚前一方付首付,婚后双方共同还贷,产权登记在首付方名下。

  即使婚后依然是产权登记一方在还贷,但这时候产权登记一方赚的钱已经不一个人的了,日常的吃喝开支加还贷都是夫妻的共同财产,如果两人离婚了,房产需要双方协商处理。

  如果双方不能达成协议的,法院可以判决房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还完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而婚姻期间的双方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七、婚前一方父母贷款买房,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婚后由夫妻双方还款。

  婚后离婚,另一方可以要求一方父母返还并平均分割已支付的贷款本息。若是婚前一方父母全款买房,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产权肯定归一方父母,跟夫妻双方没有关系。

  以上就是关于婚前购买的房产离婚时分割的相关法律知识,如果您现在也因婚姻问题出现纠纷,可以联系专业律师为你进行办理相关案件。

以上内容由魏俊冰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魏俊冰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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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
    魏俊冰
  • 执业律所:
    北京市信凯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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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101*********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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